政秘股 联系电话:0917-6212108 股室负责人:李建强
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落实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议、决定。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组织筹备有关重要会议。
3、负责办理党务、政务及局机关日常事务。
4、督促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
5、负责局机关安全、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爱国卫生工作。
6、负责党建、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承办局系统人事、劳资、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指导基层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7-6212602 股室负责人:刘建秀
工作职能:
1、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
3、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4、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7、管理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留学人员来区工作;
8、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控诉等工作;
10、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
11、依照组织法办理区政府领导干部任免事宜;
12、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13、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4、负责全区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资福利股 联系电话:0917-6212955 股室负责人:赵阗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
2、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工作。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待遇的审批工作。
6、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等级考试考核工作。
7、承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劳动就业股 联系电话:0917-6212113 股室负责人:张斌
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推动全民创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和技能提升培训制度;
3、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4、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股 联系电话:0917-6212786 股室负责人:刘春林
工作职责:
1、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2、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管理工作;
3、承办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4、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伤亡定性、非因公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及事业单位工伤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
6、建立全区企业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落实企业人员离退休政策;
8、负责全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9、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方式:0917-6212298 股室负责人:马旭龙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
2、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3、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工作;
4、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的综合分析、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