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填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凤阁岭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雷星,办公电话:0917-3974020,电子邮箱:fgl397402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凤阁岭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年通过“酒歌乾坤湾 果乡凤阁岭”公众号发布信息116条,通过凤阁岭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凤阁岭镇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事项1项,但不属公开范围,以作为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予以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对每条发布信息实行“三审三报”制度,报送信息经站办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后发布,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保证国家政府秘密、镇内相关敏感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区政府办信息中心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范化建设,做好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维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开展政务信息工作检查自查,梳理微信公众号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而被上级部门通报或群众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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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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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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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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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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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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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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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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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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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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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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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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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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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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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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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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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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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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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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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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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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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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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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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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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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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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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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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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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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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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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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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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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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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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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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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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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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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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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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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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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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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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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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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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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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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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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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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存在时效性不强、要素不全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2024年我们将做如下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宣传与舆情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时效性。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镇各项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凤阁岭镇2023年未发出依申请公开缴款通知书,也未对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