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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3 14:48:34
来源:陈仓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群众关切与政务服务需求,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狠抓信息公开质量,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确保申请事项按时限、高质量答复,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业务信息246条,采用17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更新新调任局领导信息2条;本年度办理回复人大议案2件、建议5件,办理回复政协提案建议19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接到市民依申请公开1条,市民申请公开的《宝隆世家小区绿化验收备案》信息不属于我局负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可向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已书面回复市民。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局政秘股派专人具体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维护和更新,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时效性,让政府工作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广大市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陈仓区融媒体平台做好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操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我局切实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逐项细化落实,明确由局政秘股牵头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先审后发”流程,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多级审核把关,做到责任到人、审核到位,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无误、规范严谨,有效防范各类发布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工作推进的积极性有待提升;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深度和质量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大对中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拓展公开范围,持续推进决策、管理、执行、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对接区数据局,做好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协同推进工作。三是创新解读方式,采用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