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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2 16:18:57
来源:陈仓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面向社会公开《宝鸡市陈仓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宝鸡市陈仓区医疗保障局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审稿、发稿和审批制度,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医保热点与焦点问题,积极做好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上传政务信息19条,医疗保障类公开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报送、领导把关的闭环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建立信息公开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更新医保相关政策。通过细化公开目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医保参保、医药价格监测、基金监管等关键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统一公开格式与内容分类,整合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陈仓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发布微信公众号200余篇,增强政策传播力,提升群众获取医保政策的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信息巡检,排查错敏词、无效链接、隐私泄露风险;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职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准确与零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政策解读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平台协同性不足,网站与新媒体信息更新偶有不同步、不及时。三是信息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信息公开的形式,增加可视化解读,提升通俗性和传播力;二是优化平台联动,在基层医保站点增设公开专栏;三是加强信息员专项培训,动态调整公开清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