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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10:30:36
来源:陈仓区公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联系(办公电话:0917-6222041,电子邮箱:bjccga@163.com ,联系人:余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在日常运作中,分局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抖音短视频平台以及公告栏等多元化渠道,及时向社会各界传递公安领域的重要资讯。其中包括公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队伍建设的最新动态、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更新内容,以及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推行情况等,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公安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指定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部门,其他各单位协同配合,并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在信息发布流程中,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从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到保密性进行全方位审查,通过逐级审核把关,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内容的详实性以及不涉及任何涉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积极响应区政府办的工作安排,全力投入到陈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的信息公开建设中,确保在该平台上能够高效、准确地发布各类公安信息,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秉持系统推进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工作进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协调解决,构建起分工清晰、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对于在工作中存在重视不足、执行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等情况的单位及个人,采取提醒约谈、督察督办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问责,并将日常工作纳入考核,以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与群众对公安信息的多元需求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一方面,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多样,未能充分涵盖群众关注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尚需进一步提升,在格式、表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

下一步,分局将着力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拓展信息收集渠道,深入挖掘各类公安工作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涵盖执法案例解析、安全防范知识普及、警民互动活动报道等多个维度,以满足群众的不同信息需求;二是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指导,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规范标准,从内容审核、格式排版到语言表述进行全方位规范,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