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陈仓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对象包括全区党和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共147个单位,审计主要内容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本级行政机关(含所属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产、土地、股权资产的管理情况,科级单位39家(行政单位14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参照科级单位的108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初级中学和小学8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镇街卫生院2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2个)。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陈仓区构建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宝鸡市陈仓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区财政局通过加强陈仓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资产年报、产权登记、信息系统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得到逐步规范。但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账实不符,存在账面资产与实际不符。
(二)资产闲置,未继续使用。
(三)未按规定将国有资产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四、审计建议
(一)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对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物相符。
(二)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或区财政部门按照资产优化的要求,合理处置或使用,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三)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共预算管理,遵守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区财政租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