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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宝陈政公〔2025〕13号)

发布时间: 2025-10-09 09:45:00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和土地现状: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南峪村、硖里村、王家庄村,拓石镇九峰村,四至范围:

地块香泉镇南峪村。该宗地东临内陆滩涂,南、西、北临乔木林地(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土地面积0.73亩(全乔木林地)。

地块香泉镇硖里村。征收范围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土地面积1636.299亩(其中旱地208.9215亩,田坎10.266亩,果园141.5895亩,其他草地32.994亩,天然牧草地0.051亩,其他林地171.9585亩,其他园地19.1505亩,乔木林地981.63亩,农村道路29.328亩,农村宅基地37.0755亩,设施农用地3.006亩,裸土地0.3285亩)。

地块三、香泉镇王家庄村。(1) 该宗地东、南临乔木林地,西临内陆滩涂,北临旱地(详见勘测定界图)。(2)该宗地东临内陆滩涂;南临旱地;西临乔木林地;北临农村道路(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土地面积17.187亩(其中旱地6.7125亩,其他园地3.0315亩,乔木林地0.1665亩,其他林地7.0515亩,其他草地0.063亩,田坎0.162亩)。

地块四、拓石镇九峰村。该宗地东临乔木林地,南临天然牧草地,西临乔木林地,北临天然牧草地(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土地面积7.11亩(全天然牧草地)。

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按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陕西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十个工作日)。拟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6日由区政府委托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香泉镇、拓石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联系人:宋建明;联系电话:0917-6216057)

大庄里预征收土地示意图-盖章版.pdf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