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社保只要缴够十五年就不用再缴费了,等着到龄领取就行了。当然,这是领取养老保险的最低要求,但是我相信有这样想法的人一定不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一部分构成是“年限基础养老金”。下面我们来看看何为“年限基础养老金”。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管理的意见》(宝政发[2014]45号)中关于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明确规定了“长缴多得”的政策,即:“对参保缴费达到15年缴费年限的,每多缴费一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
例如:参保人到60岁时累计正常缴费年限已经达到了35年,那么在养老金的构成里除了常规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还要再额外增加年限养老金,也就是10元×(35-15)年=200元/月,每年交的保费和财政补贴是自己的,额外“奖励”的年限养老金还是自己的,何乐而不为呢?要知道,个人账户储存额增加1390元,养老金每月才能多10元呢!这个账,您可要好好算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