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加强职业伤害预防,分散平台企业的职业伤害风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近日,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一、覆盖人群:三类行业全员纳入
通过平台企业注册并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接单,以平台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
二、缴费方式:平台企业全额承担
平台企业应当以实名制形式为在本省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本省职业伤害保障,保费由平台企业承担,按单计费。
三、保障待遇:三类待遇全面兜底
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含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新业态从业人员因职业伤害发生的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
(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四)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五)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六)五级、六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