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要求,根据我局职责,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为查处情况
2025年,区城管执法局始终坚持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行为“零容忍”态度,采取“白加黑”常态化管理模式,调整时间及执法力量,积极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施工工地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我区建成区范围内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共计出动执法队员416人次,车辆102台次,着重对全区在建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112次。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要求各施工工地主动履行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通知书5份,立案处罚4件,结案3件。以执法手段倒逼施工企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餐饮油烟治理管控情况
按照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餐饮油烟严管严控。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做好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每月对辖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及清洗台账进行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负责人定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队员800余人,执法车辆160余台,累计检查1168次,形成检查台账438份。发现清洗不及时、记录不规范问题10起,约谈负责人并督促整改,3家立行立改,7家限期整改,目前全部销号。在加大检查、检测工作力度的基础上,我局还着力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宣传工作,对经营商户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宣传,引导商户认识餐饮油烟随意排放的危害,提升经营者规范经营的意识,力争从源头控制污染,减少油烟污染。
三、道路扬尘防治管控情况
按照道路扬尘防治管控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扬尘污染,按照淘汰12辆(洒水车6辆、高压冲洗车1辆、洗扫车2辆、垃圾压缩车2辆、勾臂车1辆),更新14辆(18T电动洒水车2辆、高压冲洗车2辆、洗扫车5辆、垃圾压缩车4辆、深度保洁车1辆)的总数定额对现有老旧环卫作业车辆进行淘汰更新。科学调度22辆作业车,累计运行31.9万公里,用水近11万吨,有效降低道路扬尘。同时在夏季臭氧防治期间,采取“雾炮压尘+湿法作业+吸尘清扫”模式,日均增洒3次,夜间作业延至22点,重点加强虢镇大道等区域喷雾,用水7.3万吨。针对千河片区运力不足问题,延长机扫里程7公里,改装人行道冲洗车1辆,优化司机排班实现“人休车不休”,高效完成积尘冲洗、数字案件及临时保障任务。
四、绿地防尘管控情况
对景观苗圃、陈仓苑、千渭广场三个园区绿地采用移动喷灌、水带浇灌等形式进行大水精准漫灌,确保绿篱叶面干净,改善空气湿度,全年共累计喷淋用水量约为2300吨;公园广场的绿化工作人员采取人工作业、错时作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早8时前、晚8时后,对公园广场的树木绿篱进行病虫害防治、修剪打草等作业,及时将绿化垃圾清理清运,全年共累计出动300人次,进一步提升臭氧治理效果。围绕“消除黄土裸露、补齐绿化短板、提升景观品质”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城区绿化薄弱区域,对公共区域的黄土裸露进行集中整治。因地制宜科学筛选适配苗木品种,实施差异化补植方案。累计补植各类乔灌木518棵,栽植独杆月季500株、绿篱387㎡,补种地被植物3302㎡,播撒草籽715㎡。通过系统性补植,有效解决了部分路段绿化断档、景观破碎等问题,提升了绿化整体连贯性与生态防护功能。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聚焦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保持严管严控态势,全力做好道路扬尘防治管控工作,加大建筑工地扬尘以及餐饮油烟治理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监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建立操作性强的日常保洁与管理机制,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严防反弹,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