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促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扛牢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忠实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并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内容,进一步部署全区散煤治理暨市场监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制定了《陈仓区市场监管领域 2025年大气专项行动任务清单》《陈仓区市场监管局 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三次召开大气污染治理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共同协作发力。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污染防治攻坚等工作部署,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将环保理念融入业务工作中,做到生态环保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系统上下联动,确保职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任务,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扎实履行全区散煤治理牵头工作责任。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区29户散煤销售点、2户用煤企业、3户运煤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禁燃区内曾从事散煤销售的16名重点人员和10处重点场所实施动态清单管理,逐一建档立卡,定期开展警示提醒与法规教育,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管控准。禁燃区内7个镇街的散煤销售网点已实现“清零”,非禁燃区所有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建立统一的销售台账并详细记录,确保散煤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强化煤质抽检效能,制定《2025年散煤质量抽检计划》,截至目前完成抽检93批次,合格率达100%,坚持“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度”的抽检频次,严防劣质散煤流入市场。二是聚焦重点难点,实施靶向精准治理。坚持“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的整治标准,持续保持全天候、全方位工作态势,创新巡查模式,在禁燃区实行“每周全覆盖巡查”、非禁燃区“双周交叉检查”,并派驻专人全天候值守虢镇、千渭等关键区域,重点排查集贸市场、商户违规使用散煤问题,针对问题频发的周原、慕仪、千河镇等重点区域,创新实施“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制”,由局领导带队,定期开展重点巡查与突击夜查,确保问题不反弹、治理无死角。同时联合镇村力量,加大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游击兜售、电话直送、网络销售等隐蔽违法行为,查处1起流动散煤销售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巡查20次,检查农贸市场、沿街商户650余户,现场纠正违规用煤行为15起。三是深化协同共治,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强化线上线下一体监管。对电商平台、本地生活网站等进行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追溯并查处网上违规销售散煤信息,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推动跨部门联动执法,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向相关责任单位发放工作提示函,协同开展流动售煤、网上售煤专项检查行动。10月份联合区大气办对虢镇、千渭、东关等街道办进行联合督导,对发现的汇丰市场职工食堂使用散煤问题现场责令整改,提升了协同处置效能。营造社会共治浓厚氛围。制定全区散煤销售举报奖励办法,在禁燃区镇村社区广泛张贴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禁燃区政策和散煤治理倡议。在集市、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增设宣传点,利用宣传车、村广播、政务平台等持续发声,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构建了群防群治的散煤管控网络。
(二)持续深化油品质量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为规范流通领域油品市场秩序,保障油品质量,持续开展全区加油站(点)车用柴汽油抽检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车用尿素抽检工作。年初结合辖区实际印发《2025年汽油、柴油和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18次,检查辖区加油站53户次,辖区加油站(点)证照齐全,油品来源合法,销售价格稳定,计量器具准确,辖区内未发现有黑加油站(点)。同时,开展成品油及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油库2家、加油站23家、抽样63批次,其中抽检车用柴油23批次,车用汽油33批次,车用尿素7批次,经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63个批次油品及车用尿素全部合格。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了一起销售不合格柴油案,罚没款共计30025.15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油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助力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
(三)强化挥发性有机物质量监管。针对油漆涂料等重点品类,实施“生产+流通”双领域检查:检查生产企业2户,开展乳胶漆抽检3批次(含企业委托送检2批次);检查经营户65户,检查油漆涂料产品39批次,所有产品VOCs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同步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抽检10批次,形成“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治理格局。同时,针对夏季全区臭氧指数高发的形势,5月-7月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配合区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执法三大队组成汽修行业环保工作专班,检查汽修行业73户,经检查,喷漆房在用油漆进货来源可追溯,VOCs含量标识符合要求;9至10月份联合区工信局、环境生态陈仓分局对14户工业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查验,14户企业使用的油漆涂料VOCs指标均在标准要求范围内;8月份联合区住建局检查建筑工地2次,着力推广在建工程使用绿色认证产品油漆涂料。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一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走访等方式,向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宣传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每日记录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量、处置方式及接收单位信息,确保废弃物去向可追溯。台账需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检查;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与具有资质的废弃油脂回收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废弃油脂合法回收,杜绝回流餐桌的风险。二是在日常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中把餐厨废弃物的检查作为一个重点内容来检查,重点核查台账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未按要求建立台账或台账记录不规范的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三是配合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废弃油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加工、销售废弃油脂的行为,确保废弃油脂处置链条的合法合规。四是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的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体,督促到行政审批局依法依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确保其不再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94家,规范餐饮经营户31家,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
(五)过期药品规范处置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单位30家次,排查辖区内1家区级疾控机构、26家预防接种门诊、3家产科接种点、2家犬伤门诊,实现疫苗相关单位监管覆盖率100%。2025年6月会同区卫健局监督区疾控中心对2024年度过期失效、不符合储存温度要求(脱离冷链)、包装无法识别的520支回收报废疫苗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六)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截至2025年底,全区共有锅炉47台,在用41台,停用6台,其中,燃煤锅炉2台,全区没有锅炉生产、进口市场主体。对在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并具有较大节能空间的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了节能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排查了燃煤锅炉的使用状况。一是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落实专人对设备进行节能管理,配备、安装辅机设备和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器具。二是使用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锅炉,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接受定期检验,清洗过程接受监督检验。2025年对特种设备在用燃煤锅炉监督检查达到全覆盖。
(七)强化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检测机构8户次,组织检验检测机构约谈培训会1次,现场业务培训会4场次,培训从业人员100人次。
(八)强化网络交易监管。通过“网剑行动”、“市场监管领域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禁用猎(渔)具的信息监测工作,向网络经营、外卖餐饮经营户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主动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7人(次),车辆173台(次),排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849家次(其中集贸市场 5 家,花卉市场1 处,宠物乐园1处,农村集市20处,餐饮单位1256 家,农家乐76家,其他经营主体490家),悬挂宣传横幅16幅,开通电子屏6处,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张,桌牌870余个,张贴《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海报270余张,发动汇丰、城南市场滚动播放保护野生动物音频30余次;共监测美团、饿了么、淘宝、天猫、京东、抖音、微店等平台的入网网络经营户361户次(其中直播经营单位或个人96户次,外卖餐饮用户235户次,电子商务经营单位30户次),对禁用猎(渔)具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网络交易信息监管的同时也对与其相关的广告、宣传短视频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测,未发现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在日常的工作中,号召网络经营主体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积极主动爱护野生动物,并通过网络转发、点赞爱护野生动物、禁捕禁猎禁采野生动植物等短视频、信息累计5条。
(九)其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办理。2025年6月2日,我局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查组转来群众信访案件反映:我区宝鸡交安机动检测有限公司可能伪造机动车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可能存在网红码作弊行为问题。我局第一时间邀请3名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家,对宝鸡市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机构基本条件、技术能力、资质认定范围及设备检定校准、认证体系保持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受检机构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组织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辖区内其它企业开展环保自查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总体安排和部署,牵头对周原镇、县功镇和贾村镇规上企业进行了逐户现场督导和检查,共检查企业16户,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涉气企业10户、涉水涉气企业4户,不涉及污染物企业2户,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要求整改到位。三是积极发挥职能职责,配合区级有关部门持续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强化涉VOCs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加强油气回收监管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监管覆盖存在薄弱环节。散煤治理虽实行网格化管理,但部分偏远区域及流动摊贩的违规用煤行为仍存在监管盲区;油品及VOCs监管以固定经营主体为主,对临时性、小规模经营行为的动态跟踪不足。
二是部分小型油漆涂料经营户环保意识薄弱,产品标识不规范,存在未明确标注VOCs含量或执行标准的问题。此外,委托送检样本占比偏高,可能影响抽检结果的代表性,需加强生产环节源头管控。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不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散煤管控。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由局执法大队牵头对禁燃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各市场监管所每周对辖区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依托城区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重点区域,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2026年计划完成散煤抽检100批次,实现煤质监管“高频次、广覆盖”。
二是提升抽检靶向性。全年计划开展成品油抽检90批次,对私营加油站实现“年度全覆盖”;在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期间(6-9月),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油气达标排放。建立“抽检-反馈-整改”闭环机制,对不合格油品依法从严处置,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扩大抽检覆盖面。重点聚焦建筑涂料、胶粘剂等民生领域,计划开展VOCs产品抽检10批次。与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VOCs超标产品行为,从源头切断污染链条。同时,加强政策宣贯,引导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推动行业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