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石正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及陕西固顺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万吨铸造废砂废除尘灰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 2026年6月2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92 传真:0917-6238592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生态环境分局开发法制股
邮编:721300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
1 |
陕西石正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新秦村向东100米 |
陕西石正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1座钢结构生产车间,新增破碎机、磁选机、打铁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加工铁渣1500吨、炉渣10000吨;年转运除尘灰12000吨,废铸造砂50000吨。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相关标准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旱厕,定期清掏拉运至附近农田堆肥处置。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
2 |
20万吨铸造废砂废除尘灰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千河镇魏家崖工业区4组41号 |
陕西固顺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宝鸡市祥鑫顺商贸有限公司已建成标准厂房,利用原项目厂房内空闲区域建设。项目建设生产区、原料库区、产品库区,购置投料斗、滚筒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皮带输送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回收利用20万吨铸造废砂废除尘灰。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喷雾废水自然蒸发,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厂区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附近村民清掏施肥。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