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兴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镍钛形状记忆合金生产线项目及宝鸡万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皮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至 2026年6月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92 传真:0917-6238592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生态环境分局开发法制股
邮编:7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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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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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镍钛形状记忆合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市陈仓区科技工业园港务大道 27 号院 8 幢厂房 |
陕西兴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租赁宝鸡中集高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闲置空厂房,购置加热炉、拉丝机、轧机等生产设备,进行镍钛形状记忆合金生产线的建设。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运施肥,不外排。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润滑油、废轧制油、废油桶、含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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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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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面皮加工生产线项目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五星村 |
宝鸡万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租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五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厂房,购置洗面、沉淀、杀菌、包装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新建面皮生产线3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加工擀面皮及附属面筋、调味品1550.6吨的生产规模。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内统一处理达标后,暂存至地下式废水收集池内,定期拉运至陕西蔡源科创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家坡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委托处理。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检测废液、废化验耗材、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