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嘉豪钛镍材料有限公司嘉豪钛及钛合金丝线型材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2日至 2026年5月28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92 传真:0917-6238592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生态环境分局开发法制股
邮编:7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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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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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豪钛及钛合金丝线型材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市陈仓区港务大道与集贤路交叉口西南角 |
宝鸡嘉豪钛镍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宝鸡秦益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办公楼662.4平方米,购置拉丝机、加热炉、退火炉、配套辅助设备等生产设备,共计35台(套)。 |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