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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关于2026年1月12日拟对两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12 14:32:18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昌锦瑞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市陈仓区梨树沟冶金用脉石英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宝鸡百易钛金属厂高精度钛棒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 2026年1月1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92     传真:0917-6238592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生态环境分局开发法制股  

邮编:721300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宝鸡市陈仓区梨树沟冶金用脉石英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梨树沟

宝鸡昌锦瑞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886km2,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排土场、临时弃渣场及矿山运输道路等,破碎筛分委外处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尽量保留现状植被。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措施。

废气:使用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施工期加强扬尘管控和施工机械尾气管控,施工烟尘采用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台进行清洗,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值》(DB61/1078-2017)要求。运营期采用湿法作业,爆破粉尘通过雾炮机洒水降尘,铲装、自卸汽车卸料扬尘通过喷雾降尘,排土场粉尘通过设置喷雾装置及堆场覆盖降尘,路面采用抑尘网防尘,运输道路通过洒水降尘。

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得外排水体。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的施工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采场雨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用于道路除尘、绿化等。

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及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做好爆破施工组织,优化爆破工艺,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固废: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抹布手套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2

高精度钛棒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陈仓区千河镇魏家崖河滩01号

宝鸡百易钛金属厂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400m2,租赁场地对外来件钛棒进行表面处理,建成后预计年加工钛及钛合金棒450t。

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噪声: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底部设置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和4类标准要求。

固废: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含切削液废氧化皮、含切削液废边角料、油泥、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