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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关于2025年8月6日拟对三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06 09:44:21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西铁颜家河石料有限公司西铁颜家河扩大开采加工产能项目、宝鸡丰农生物菌制造有限公司陈仓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供暖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至 2025年8月12日(五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75     传真:0917-6238575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环境分局开发股  

邮编:721300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陕西西铁颜家河石料有限公司西铁颜家河扩大开采加工产能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颜家河

陕西西铁颜家河石料有限公司

该项目由于铁路运行对铁路道砟、碎石需求的增加,建设单位调整开采方案拟对西铁颜家河扩大开采加工产能项目,将生产规模由原来的10×104m3/a扩大为20×104m3/a。本次项目扩建包括1、在现有露天采场继续开采花岗岩矿,采用增加爆破频次(二周一次调整成一周一次),扩大生产规模至20×104m3/a/。2、利用现有破碎厂房,对破碎筛分系统进行改建,更换给料机1台、拆除2台颚式破碎机(400×600),新增1台颚式破碎机(PE-900×1200)。3、在现有矿区溜矿北侧范围内计划修建矿区运输道路,长300m,宽4m,采用碎石路面。

生态: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尽量保留现状植被。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开采范围进行开采,不得越界开采;在现场划定界线,避让渭河流域黄土台塬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得进行施工及扰动。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同时根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复垦及绿化。必须做好运营期间排洪截流措施,减少雨季雨水对开采矿区的冲刷,开采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整个矿区以及受影响破坏地带全部进行生态复绿。

废气:项目施工期做好围挡、苫盖、洒水、硬化扬尘、湿法作业等扬尘防控措施;文明施工,施工烟尘采用洒水抑尘;

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台进行清洗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值》(DB61/1078-2017)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采矿区钻孔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爆破及铲装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破碎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输送过程采用带式输送机;卸料采用喷雾抑尘;运输道路加强道路养护,确保路面平整,防止坑凹处裸露的土壤,引起扬尘;同时定期抑尘洒水,限速行驶;采取质量合格的机械设备,采用优质柴油,加强设备的维护等,减少车辆尾气排放;进出车辆进行清洗;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的施工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采场雨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用于道路除尘、绿化等;车辆清洗废水:经排水沟汇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砂石清洗废水:进入生产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进入一体化地埋式生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和运输道路洒水等;

噪声:项目施工期采取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期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防治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夜间55dB标准。项目运营期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加强保养维护,限速行驶,降低由于汽车运行状况差而产生的高噪声;破碎筛分区设置封闭厂房,采取厂房隔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等措施防治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矿区及排土场复垦,固体废物必须得到合理有效处置。项目运营期矿山剥离表土暂存于西南侧区,后期用于矿山恢复治理;压滤机产生的泥渣:压滤机产生的泥渣统一收集后用于内部铺路,多余的交由陕西润龙工贸有限公司再利用。破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机制砂筛分下的石粉:粉尘和石粉统一收集后用于内部铺路,多余的交由陕西润龙工贸有限公司再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2

宝鸡丰农生物菌制造有限公司陈仓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东风村(原宝鸡东风磷肥厂院内)

宝鸡丰农生物菌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5766.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31平方米,其中:发酵车间建筑面积1963平方米,生产车间3368平方米,厂区硬化面积1035平方米,购置切断机、粉碎机、搅拌机、造粒机、烘干机、筛分机等设备,形成年生产生物有机肥20000吨。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断、粉碎、筛分、造粒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发酵、陈化过程产生的臭气。破碎、粉碎、搅拌、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发酵、陈化过程产生的臭气经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废水:项目无外排废水,生物滤池预洗废水,堆肥渗滤液收集后回用与发酵,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淘肥田使用;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各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设备,采取软连接、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 室内布置等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回收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供暖锅炉)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建国路15号

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总占地150平方米,项目拟在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北区预留动力用房内安装2台2.8MW天然气热水锅炉、锅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炉外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过滤除氧器等水处理设备及高位不锈钢水箱、水稳罐、水泵、控制柜等其他公辅配套设施,本项目锅炉仅为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所区北部)冬季供热,不用于提供洗浴热水。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来自于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后通过10m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宝鸡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宝气专办发〔2023〕7号)(NOx浓度≤30mg/m3)标准要求;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废水:项目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以及软水系统产生的反冲洗水。废水经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北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固废:对软化水制备工序中产生少量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房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润滑油及含润滑油废物、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由设备维护厂家带走合理合规处置,在厂内不暂存。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