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民政局等十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宝鸡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实施细则》(宝民发〔2025〕14号)和《宝鸡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宝民发〔2023〕98号)文件要求,经核查调整后,11月份城市低保438户633人,农村低保6225户13755人,临时救助13户372320元;现申请予以公示。
附件:
《陈仓区2025年11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花名册》
《陈仓区2025年11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花名册》
《陈仓区2025年11月临时救助花名册》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