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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12 08:10:00
来源: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千河镇由高新区划转我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新增的2025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下达你单位,资金用于区级“1+10”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项目,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





2025年区级新增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表

项目名称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目标1: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目标2:增加已脱贫地区低收入人口收入
目标3:改善已脱贫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拓展成效镇(街道)个数

15个镇(街道)


质量指标

巩固拓展成果质量

明显改善


资金使用规范

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进度

2025年11月底前支付不低于9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明显增加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