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办字[2015]14号),设立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民政局作为一个社会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编制全区民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社会组织相关政策,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2、承担全区救灾减灾工作,实施抗灾救灾方案,组织查灾、核灾和上报灾情信息,管理和分配安排救灾款物,检查和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应急救助、灾后恢复重建以及灾区生产自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救灾募捐等扶助活动;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3、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管理,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办全区经营性公墓的审核上报工作。
4、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审批、烈士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全区优抚事业单位、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5、协调全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参与拟定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系等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的合法权益,办理宗教团体需协助和协调的各项事务;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协助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自然灾害应急、秋淋灾害区救助、慈善超市运营、慈善募捐,搞好救灾信息员培训和防灾减灾专职人员培训;做好双拥工作、优抚工作、安置工作、维稳工作、军休管理工作、举办好双拥工作会、“八一”晚会、烈士纪念日活动;做好行政区划联检勘定、全区地名普查工作、全区撤村并村工作、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及村史馆(墙)建设,组织好村干部培训会和社会组织人员培训会;做好少数民族发展基金管理、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宗教场所管理、宗教活动管理、宗教场所设备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管理、清真食品管理;做好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社区“两委”班子培训、社区工作者政策法规培训工作;做好日常婚姻管理登记、婚姻法规知识宣传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抓好敬老院日常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美化亮化院内环境,做好院内特殊护理设施和消防设施改造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和区级“平安单位”。
3、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工作;及时对在我区流浪乞讨的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对全区新增散居孤儿资格进行审核,及时发放孤儿财政补助资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陈仓区低保中心、陈仓区救助管理站、陈仓区中心敬老院、陈仓区西山敬老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行政离休人员1名,行政退休人员25人,行政特殊退休人员1人,事业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政局机关固定资产2890149.84元(其中基本户资产1467876.84元,基建户资产1422273元);陈仓区中心敬老院固定资产1734万元;陈仓区救助管理站固定资产175724元;本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219800元。
2、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09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七、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和2017年10月份在编在册人数测算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核定。
八、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3920993元,较上年增长10.03%,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2018年支出3920993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885993,占支出总额99.11%;其他支出35000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占支出总额0.89%。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3920993元,支出预算3920993元。较上年增长10.03%,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0993元,较上年增长10.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民政管理事务(20802)2849682元,较上年增长10.6%,原因是业务经费增加和人员正常调资。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536113元,较上年增长11.8%,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死亡抚恤(2080801)15600,较上年增长,原因是新增去世人员遗属补助。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288598元,较上年增长0.75%,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加,医保缴费基数增加。
(5)住房公积金(2210201)231000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3920993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165600元(在职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较上年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分类改革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2350元(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较上年增长191.84%,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新增社会组织党建等业务,办公费及印刷费等商品与服务支出增加,二是对基层单位救助管站的5万元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全部列入了局机关的商品与服务支出科目。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043元(离休费、医疗补贴、生活补助等),较上年减少49.21%,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分类改革所致。
4、其他支出中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35000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2、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元,原因是车改后区民政局未保留公务用车,故不再发生此项费用;区民政局基层事业单位未进行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仍有发生。
3、2018年公务接待费5600元,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4、2018年会议费5000元,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5、2018年培训费10000元,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750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附: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明细表
1、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6、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8、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部门综合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表
11、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12、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3、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4、部门专项业务经费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以上公开内容已经过单位保密审查并由单位负责人审签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