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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7 11:15:39
来源:财政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扶贫开发工作,组织镇(街)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

2、负责全区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落实全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区财政局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3、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协调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和监测工作。负责社会扶贫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中、省、市有关单位在陈仓扶贫的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村扶贫及考核工作,组织协调企村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负责全区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贫困镇(街)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5、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年度脱贫退出任务全面完成。2018年实现脱贫1813户6375人,占年初下达计划5800人的109.91%,实现28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占年初下达计划25个村的112%。经过区镇村核查认定2018年脱贫户脱贫退出指标全部达标。

2、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一是积极推进特色产业培育行动。建立了《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库》,扶持贫困户发展花椒、核桃、中药等种植业和养猪、鸡、牛、中蜂等养殖业,增加群众收入,扶持贫困村发展光伏产业,培育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二是“两房”建设全面达标。易地扶贫搬迁已完工1189户4892人,全部达到入住条件。2018年全区实施危房改造865户,入住865户2462人。三是基础设施“三提升”效果明显。修订完善了《陈仓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2018-2020年项目库。村村通、安全饮水、电力入户全面达标。四是加强转移就业扶贫力度。开发公益岗位679个,落实就业679人,全年累计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2297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111人。五是积极落实生态脱贫政策。退耕还林涉及贫困户671户2577人。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护林员209人,生态效益补偿涉及贫困户579户2059人。六是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共3360人,义务教育率达到100%,无辍学学生。及时兑现发放助学金,资助比例达到100%。七是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一降、两提、三免”医疗保障政策,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41826人,实现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参保全覆盖。救助健康扶贫对象89174人次,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金额8424.19万元。八是落实兜底保障脱贫。全面完成了农村低保年审复核工作,落实兜底保障措施贫困户1133户1574人。全区建立扶贫爱心超市108个,实现了爱心超市对贫困村的全覆盖。九是积极实施小额信贷金融扶贫。落实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1915.6566万元(其中高新区600万元)。当年发放贷款8257.2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总付到位。全区56个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运转正常,实现了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对贫困村的全覆盖。互助资金总规模达到2065.2万元,全区累计发放借款3685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856万元。

3、社会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市、区、镇、村共有4989名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形成结对帮扶关系,全区157个行政村实现帮扶工作队全覆盖,贫困户结对覆盖率100%。

4、基础保障工作落实到位。2018年我区共安排中省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1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80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98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30万元。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支出7083万元,占年度专项扶贫资金总额7083万元的100%。

三、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宝鸡市陈仓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本级组成,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82121662.70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06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上年增加20377045.48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省、市、区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82121662.70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6060元),较上年增加20377045.48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省、市、区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2115602.7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115602.70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其他收入0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2115602.70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285元,项目支出79863317.7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2115602.70元,较上年增加20370985.48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省、市、区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115602.70元,较上年增加20370985.48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省、市、区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15602.7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人员经费支出2012544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39741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支出79863317.70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支出)。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285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16894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974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070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2285元,其中:人员经费2012544元,公用经费239741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100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度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宝鸡市陈仓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共接待11人,共计支出11000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脱贫攻坚工作检查。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115602.70元。通过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解决了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了贫困人口的人居环境,拓宽了搬迁群众的发展空间,促进了贫困群众收入的大幅度提升,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和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进程。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00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12131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日常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宝鸡市陈仓区扶贫开发办公室).pdf】


附件

宝鸡市陈仓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