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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7 11:06:42
来源:财政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草拟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并组织执行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负责财源建设规划的制定、考核和检查工作。

3、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管理全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按照规定权限,审查并上报我区地方税收的减免事项。

5、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和基本建设财务。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民生工程项目计划,组织协调项目落实、资金管理、检查考核。

7、负责重大自然灾情专项资金的收支预算、资金管理和检查考核。

8、负责管理全区交通、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技等事业费,政法经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办法并监督检查。

9、负责区、镇级行政机关及党派、群团组织的经费管理预算,区、镇级机关资产管理。

10、负责监督管理上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扶贫、自然灾害救济等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上缴本级财政的非税收入,组织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

12、负责管理政府性债务;规范、完善彩票管理制度,监督彩票发行;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金融机构对全区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

13、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及资本金的管理。

14、负责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完善规范全区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对全区财政预算收支、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务及各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贯彻国家财政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负责对镇街财政收支和区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政税收政策、法令的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17、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8、制定财政干部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的工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不断创新财政工作思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严格规范财政支出,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竭力落实民生政策,全力保障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落实,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1、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2、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保障水平;

3、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4、逐步完善民生财政支出体系;

5、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

6、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和财政运行机制建设;

7、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8、不断培育壮大财源税源;

9、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体系;

10、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财政队伍素质。

三、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2018年,本部门决算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本级组成,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37人;实有人员159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33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21,867,771.31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9,971.66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上年增加3,212,147.81元,增长17 %,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及办公费用增长。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21,867,771.31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9,971.66元),较上年增加3212147.81元,增长17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及办公费用增长。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1,857,799.6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857,799.65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其他收入0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857,799.65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7,799.65元,项目支出500,000.0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857,799.65元,较上年增加3,212,147.81元,增长17 %,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及办公费用增长。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857,799.65元,较上年增加3,212,147.81元,增长17 %,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及办公费用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57,799.65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32,418.6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8,345.0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7,036.00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农林水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14,387,837.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3,608.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06,354.00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57,799.65元,其中:人员经费19,694,191.34元,公用经费1,663,608.31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长9,000.00元,增长75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共接待0人,共计支出0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21,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9,000.00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为适应财政改革业务性会议培训较上年增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通过绩效评价,专项业务经费达到了预期目标,发挥了应有的财政资金效能,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608.31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322,673.47元,主要原因是受特价等因素影响办公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所属国有资产8,365,442.39元。其中:流动资产9,971.66元;固定资产8,355,470.73元(其中:办公用房5,861,269.75元,5,605.49平方米;其他固定资产2,494,200.98元。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pdf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