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落实中、省、市各级政法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政法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和实施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国安等工作。
2、开展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围绕中心促稳定。党的十九大期间,紧紧围绕“五个专项行动”和打好“四个保卫仗”,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3、开展全区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重点行业风险监管,围绕“三率”提升工作,大力宣传平安陈仓建设,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4、扎实开展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铸造政法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促进公正执法、规范执法。
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6、开展全区防范邪教工作。
7、开展全区国家安全防线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针对影响全区社会稳定重大问题隐患区级领导分工包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定期通报情况,着力推动工作落实,成功化解了一批重大不稳定问题。
把风险评估工作作为议事规则和刚性门槛,规范民意调查、分析论证、事项报备、档案管理程序,举办稳评培训班,高标准、严要求,提升项目稳评关,全年共完成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社会稳评360个,其中实施第三方评估42个。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陈仓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21个区级部门为成员的陈仓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印制《通告》、宣传彩页、手册9万余份,粘贴、宣传,设置大型宣传牌12个,悬挂横幅1100余条,印写标语15000余条,群发短信26万条,在全区社会形成宣传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各镇街情况,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平安建设示范村和社区,对57个市级平安单位,251个区级平安单位进行了年度审验,审验合格区级平安单位247个、市级平安单位52个,表彰区级平安建设先进单位10个,新命名市级平安单位4个。
围绕“三率”提升工作,组织平安建设“四推进三提升”活动,发放宣传彩页7万分、宣传手册3万分、宣传手提袋5万个、宣传围裙1万件,覆盖全区157个行政村(社区)。
6、扎实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共发放反邪教宣传手册3万册,彩页5千册,围裙1万条,手提袋5万个,悬挂横幅100余条。
7、深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资50余万元建设完成全区14个镇街和一个社区的综治视联网系统,投资200万元新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310路,实现区、镇视联系统全覆盖。
7、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下拨救治救助经费6万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及时发放了,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有照料、医疗有保障、行为有监管。
8、围绕“三率”提升工作,开通平安建设电话彩铃,定期发送平安建设手机短信,在陈仓政法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和陈仓手机台APP终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相关知识,在陈仓广电网络有线电视台长期滚动播放“平安陈仓创建倡议书”视频和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知晓率。
9、对铁路沿线重点人群进行了全面摸排,制作了20幅铁路护路联防宣传版面,印制了3万份爱路护路宣传资料,到铁路沿线重点学校开展爱路宣传。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2018年,陈仓区委政法委的部门决算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本级组成,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行政单位,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0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14人,工勤2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5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6166236.45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823.73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上年增加878992.64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综治“三率”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6166236.45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5823.73元),较上年增加878992.64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综治“三率”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160412.72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60412.72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其他收入0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160412.72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335元,项目支出3550077.7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160412.72元,较上年增加873168.91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综治“三率”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60412.72元,较上年增加873168.91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综治“三率”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0412.72元,按支出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3833.7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务管理和日常行政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847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132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医保和工伤保险等;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19523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0034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3756元,其中:人员经费2155756元,公用经费108000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持平。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陈仓区委政法委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共接待0人,共计支出10000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餐费5720元和住宿费4280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党员干部外出学习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8000元,下降11.7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92000元,主要用于举行各类业务会的会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0077.72元。主要用于用于综治“三率”宣传、重要节点维稳任务、扫黑除恶等。为全区社会和谐安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7335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241893.99元,主要原因是综治“三率”宣传、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中国共产党宝鸡市陈仓区委政法委员会).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