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党和政府制定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及有关涉老组织贯彻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
3、组织开展孝老爱亲宣传,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4、负责全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农村老年协会建设,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和养老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老龄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和其他有益于老年人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全年共慰问老人97人(次),送去慰问财物6.1万元。
2、加强孝亲宣传。积极向“好人线索”推荐好人60个,推荐市级“道德模范”候选人2名。
3、加强老年协会建设。在6个镇街继续进行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为14个村、社区老年协会制作章程并配备相应活动设施.
4、举行老年节庆祝大会。隆重召开“中国人寿杯”宝鸡市第三届老年文化艺术节陈仓区分会场文艺汇演暨陈仓区庆祝“老年节”表彰大会。当会对评选出的10个敬老文明号单位、38名优秀为老服务志愿者进行了表彰奖励。
5、加强高龄补贴发放、监管工作。上半年对全区享受高龄补贴人员进行了年审;全年为32293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397.79万元,
6、努力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依托三个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全年组织开展阵地服务5.62万多人(次),上门服务2950多人;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向老人宣传党的惠老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好省级老年优待证办理,全年免费为1680多名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三、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2018年,老龄办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本级组成,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5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25073874.26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467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60184.98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25073874.26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467元),较上年减少160184.98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073407.26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073407.26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其他收入0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073407.26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581.76元,项目支出23332825.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073407.26元,较上年减少160184.98元,下降0.63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073407.26元,较上年减少160184.98元,下降0.63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3407.26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83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岗责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01165.26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及高龄补贴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59元(主要用于医疗缴费)。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1570109.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242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1023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0581.76元,其中:人员经费1707351.76元,公用经费33230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5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8550元,下降100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8550元,下降100 %,主要是减少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0 %,主要单位无公务用车。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共接待0人,共计支出0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6302元,主要用于庆祝老年节大会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32825.5元,用于发放全区年满70周岁以上老人老龄补贴,积极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高老人生活质量。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30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9670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宝鸡市陈仓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