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2、区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镇(街)纪(工)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5、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政纪制度规定;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6、完成区委、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对中、省、市、区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
2、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4、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深化源头治腐,努力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检查工作;
5、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检查考核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由本级组成,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9844215.3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6083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上年增加5403371.1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支出增大。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9844215.3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16083元),较上年增加5403371.1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支出增大。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828132.3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828132.3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其他收入0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828132.3元,其中:基本支出4390234.3元,项目支出543789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828132.3元,较上年增加5387288.1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支出增大。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28132.3元,较上年增加5387288.1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支出增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8132.3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4651.9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务员考核、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923.1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支出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557.2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3254611.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7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2840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0234.3元,其中:人员经费4037451.3元,公用经费352783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538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458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583元),公务接待费4080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524227元,增加736.7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38937元,增加210%,主要是因监察体制改革,各类业务交流、调研等增加,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485290元,增加700%,主要是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我单位2018年新购置2辆公务车辆,机关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1批次,共接待76人,共计支出40800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15030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较上年减少,其余列支会议费。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77500元,主要用于日常会议、业务会议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28132.3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783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4918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中国共产党宝鸡市陈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