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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2-28 09:57:17
来源: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程标准等,拟订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意见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镇(街)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区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依法负责全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管理和检查全区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抓好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区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区应急管理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区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区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机构设置:

区应急管理局设8各内设机构:政秘股、应急救援管理股(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综合减灾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股、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3.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4.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攻坚战行动;

5.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治理;

6.着力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7.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8.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9.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局

2

宝鸡市陈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2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7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2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7.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7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59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2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7.59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7.59万元,较上年增加7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59万元,其中:

(1)培训支出(2050803)0.2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业务与上年一致。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0.50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体检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30万元,较上年增加2.8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0.98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和科目调整。

(5)防汛(2130314)51.87万元,较上年增加51.8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6)住房公积金(2210201)16.20万元,较上年增加4.50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7)行政运行(2240101)115.55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0102)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作职责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5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97.30万元,较上年增加55.5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5.29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经济科目调整。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5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97.30万元,较上年增加55.5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29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转隶到我局。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经济科目调整。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预算。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5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4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8.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和科目调整。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