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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2-28 09:33:00
来源: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依据三定方案,本单位共设七个内设股室,分别是政秘股、基层和法律服务股、普法依法治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法制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主要职能有以下几项: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及各部门、各行业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审核工作。

6、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

8、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会同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0、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11、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陈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七五”普法。

2、完善板块式普法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不断创新“互联网+法制宣传”模式,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4、推进矛盾化解和谐行动,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00件以上;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以上;大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确保刑释人员衔接率达到90%,帮教率达95%,刑释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民主法治建设成效进一步提高。

5、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6、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废改立并举,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力度。落实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同步汇总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

2

宝鸡市陈仓区公证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99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6.99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6.99万元,较上年增加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9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601)241.50万元,较上年增加24.45万元,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

(2)律师公证管理(2040606)11.67万元,较上年增加11.67万元,原因是公证处改制为事业单位。

(3)培训支出(2050803)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原因是公证处改制为事业后培训费减少。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1.63万元,较上年增加2.75万元,原因是离休费增加,退休人员体检费增加。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1.73万元,较上年减少2.74万元,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减少。

(6)死亡抚恤(2080801)1.26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人员和标准都未发生变化。

(7)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0.70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原因是在职行政人员减少。

(8)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0.79万元,较上年增加0.79万元,原因是公证处改制为事业单位,新增事业干部2名。

(9)住房公积金(2210201)16.20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原因是在职行政干部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9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04.33万元,较上年减少18.07万元,原因是在职行政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0.76万元,较上年增加47.32万元,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1.89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原因是离休费增加,退休人员体检费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9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95.60万元,较上年减少26.44万元,原因是在职行政人员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00.76万元,较上年增加47.32万元,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8.74万元,较上年增加8.74万元,原因是公证处改制为事业单位,新增事业干部2名。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1.89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原因是离休费增加,退休人员体检费增加。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6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9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12.7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保留,公务用车运行费需要正常开支。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2.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调研活动未减少。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培训减少。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9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6.62万元,较上年增加3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划转至局机关,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