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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 2025-12-29 09:26:40
来源:陈仓区政府
序号 部门
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收费
项目
收费
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宝鸡市陈仓区交通运输局 宝鸡市陈仓区客运汽车站 股份合作制企业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1.客运代理费费率按不同站场设施、服务内容和吸引旅客能力等具体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6%,便捷车站及以下4%;
2.客车发班(班次)费标准为:大中型客车5元/辆次,小型客车3元/辆次;
3.车辆安全例检费:每车次3元
1.旅客站务费:一级客运站收费标准为1.50元/人次;二级客运站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一、二级客运站售票金额在10元(不含10元)以下的,旅客站务费统一按0.50元/人次收取。
2.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制定方式:政府制定
制定部门:宝鸡市政府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发改价格发〔2020〕8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