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 | 政府部门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耕地开垦费 | 县域内:耕地 2.3 万元/亩,水田2.6 万元/亩;市域内:耕地 4.6万元/亩,水田 5.2 万元/亩;跨市的中省重点项目:耕地 6.9 万元/亩,水田 7.8 万元/亩;跨市的其他项目:耕地 9.2 万元/亩,水田10.4 万元/亩;补充耕地产能折算价每亩每百公斤 0.3 万元,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充耕地指标指导价按照两倍执行。 | 制定方式:政府制定:制定部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 号,陕国土资发〔2015〕1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 2019 年第 76号,陕自然资发〔2020〕2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