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经研究不予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议第一条“禁放范围:千渭街道、虢镇街道、东关街道、阳平镇、周原镇、慕仪镇、千河镇、县功镇、贾村镇区域”修改为“禁放范围为千渭街道、虢镇街道全域;东关街道、阳平镇、周原镇、慕仪镇、千河镇、县功镇、贾村镇不包含下属村落”
情况说明:千渭街道、虢镇街道、东关街道、阳平镇、周原镇、慕仪镇、千河镇、县功镇、贾村镇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烟尘和有害气体,对宝鸡市区及陈仓区大气环境会造成严重污染。另外,县功镇和贾村镇临近宝鸡市区,宝鸡市区人民易到该处购买烟花爆竹,从而导致宝鸡市区人民群众购买烟花爆竹的源头难以控制。结合陈仓区实际,为有效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大气污染。建议保留第一条“禁放范围:千渭街道、虢镇街道、东关街道、阳平镇、周原镇、慕仪镇、千河镇、县功镇、贾村镇区域”。
2、建议第二条“限制燃放区域内,在除夕至正月初六、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嫁娶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修改为“在除夕至6:00时至次日1:00时、正月初六、元宵节6:00时至24:00时和婚丧嫁娶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情况说明:因为除夕至正月初六、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风俗习惯,建议保留第二条“限制燃放区域内,在除夕至正月初六、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嫁娶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