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预算安排,现将区级财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942.9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年终列入“2130599-其他乡村振兴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经济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接此通知后,请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及10个具体管理办法(简称“1+10方案”)要求,切实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落实资金绩效管理和公开公示,专管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区级财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绩效表.docx
附件2.区级财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分配表.docx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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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范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