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对政协陈仓区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3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5-27 17:05:00
来源:区教体局

类别:A类

签发人:李喜科

石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农村闲置学校等资产盘活利用的建议》(第10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和农村人口结构变化,我区部分农村学校撤并后出现校舍闲置现象。如何有效维护和合理利用好这些闲置校舍与资产,成为我区教育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将其作为推动乡村振兴、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及时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宝鸡市陈仓区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实施方案》(宝陈政办发〔2011〕123号)。《方案》就闲置校舍综合利用工作原则、闲置资产处置方式、闲置校舍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步骤、工作机构和具体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对于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闲置校舍先行予以利用,优先用于幼儿园建设或开办农技校等;对于长期归属教育部门使用,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房屋等产权手续不完整的闲置校舍,应先明确产权,完善手续后加以利用”;“对暂时无法处置的闲置教育资产,可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以书面形式委托村委会或有关部门管理,落实专人妥善保管,防止教育资产流失或损坏”。《方案》同时明确了“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是闲置校舍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对闲置资产进行科学评估,结合闲置校舍的具体情况,制定闲置校舍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目前,通过对全区撤并校摸底统计,共有闲置校舍163所,已经处置利用147所,其中村委会使用71所、出租39所、办养老院8所、产业工厂(合作社)7所、文化中心6所、拆除4所、活动室3所、改建幼儿园2所、劳动实践基地1所、农技学校1所、卫生室1所、其他4所(交镇政府2所、出售给私人的1所、举办村级健身场所1所);未处置利用16所(其中拟拆除9所、拟出租的3所、其他闲置的3所、拟办养老院的1所)。

今后,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闲置校舍资产利用合法合规,并积极敦促各镇街切实加强闲置校舍管理,不断提高辖区内闲置校舍综合利用效益。

诚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财管中心  贾永平                电话:0917-621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