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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5-12 17:25:00
来源:区信访局

类别:A类

签发人:李志明

贾伟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建议》(第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信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根据当前一些信访群众不依法、按政策规定,越级上访、缠访闹访、涉法诉求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超越政策法律界限等现象和问题,对信访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您的建议与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相一致,我局正在按照“强基础、重源头、促法治、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夯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基石,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非访、非法组织串联集体访等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您的建议是对我们信访部门最大的支持和鼓励,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信访机制,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一)深化预防法治化。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及《信访工作条例》“五进”系列普法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杜绝违法信访和恶意信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重复信访、越级走访、缠访闹访、扬言信访等重点信访事项建立滚动排查、动态推送、台账管理、跟踪化解机制,强化信访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二)深化受理法治化。落实来访必登,及时受理分流精准转送交办。下大气力提升依法分类处理率,强化前端甄别,在转交有权处理单位时提出依法分类处理要求。坚持诉访分离,建立健全信访部门与政法单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引导涉法涉诉问题到有关政法机关反映。严格执行“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规范做好告知工作。

(三)深化办理法治化。进一步深化访调对接,坚持调解先行,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不断提高信访事项调解化解率。做实行政三级办理,坚持“程序规范、实体到位、群众满意”的结案标准。引导信访群众在复查复核申请期限内依法提出申请。对走完办理程序后信访人依然不服,且原有争议事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

(四)深化监督追责法治化。每月通报“四应四不”和群众到各级信访情况,充分履行好“三项建议”职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依规提出追责建议。

(五)深化维护秩序法治化。持续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加强信访工作人员法纪教育;细化群众信访指南,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协调配合政法部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非访、非法组织串联集体访等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置,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最后,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信访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宝鸡市陈仓区信访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李军  电话:0917623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