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李向阳
尊敬的刘卫民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提升城市品质的提案》(第7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区划地名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关于陈仓辖区“有地无名”“有名违规”“有名重名”“有名无牌”“地名牌错误”等问题,我局及时开展自查工作,着手解决以上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答复:
全面普查摸底:年初已对城区未命名道路进行实地勘察,详细记录道路位置、起止点、长度、宽度、周边建筑及公共设施分布等信息。经调查,3个街道办需要命名的城区道路共18条,并建立了未命名道路信息库。
制定命名规则:参考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结合陈仓区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发展规划。明确了3个街道办道路命名应遵循的原则,如尊重历史文化、体现地域特色、方便记忆识别、避免重名谐音等。3个街道办已按照命名原则对18条城区道路进行了拟命名,并向我局递交了道路命名请示,我局正在审核过程中。
广泛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政府官网、线下座谈会等渠道,面向居民、社区、企业、专家学者等广泛征集道路命名建议,设置意见反馈热线电话,及时收集整理各方意见,筛选出认可度高、富有内涵的命名方案。
道路标识设置:我们已对区内已命名城区道路路牌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排统计,经调查统计陈仓区已命名城区道路64条,其中设立路牌的57条,未设立路牌道路7条;路牌缺失和损坏17处,计划将无路牌、路牌损坏和新命名道路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后配合市交通局按照统一标准制作并安装道路指示牌、路名牌,确保标识清晰、醒目、耐用,方便居民识别和使用。
关于您反馈的交通指示牌错误的问题:
1.陈仓区虢镇大道在虢磻路西边路南侧设置的一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显示往东直行为陆港大道(未将陆港大道变更为港务大道);在陈仓中路东边路北侧设置的一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显示往西直行为南环路(未将南环路变更为虢镇大道);在陈仓中路西边路南侧设置的一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显示往东直行为陆港大道(未将陆港大道变更为虢镇大道东段)。
2.港务大道在虢磻路东边路北侧设置的两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分别显示往西直行去虢潘路和到虢潘路(这两处指路标志牌上的内容均错将虢磻路写成了虢潘路)。
3.虢磻路上在高速公路出口十字北边西侧设置的一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显示左转往东为科技路、右转往西为南环路(未将科技路变更为港务大道,未将南环路变更为虢镇大道);在高速公路出口十字南边东侧设置的一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显示左转往西、右转往东均为南环路(未将左转往西南环路变更为虢镇大道、右转往东南环路变更为港务大道)。
4.陈仓中路在虢镇大道北边西侧设置的一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显示左转往东为南环路东段、右转往西为南环路西段(未将南环路变更为虢镇大道)。
5.北环路在和平路北边西侧设置的一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显示直行为陈仓大道及南环路(未将南环路变更为虢镇大道)。
6.陆港大桥在港务大道南侧设置的一处交通路标指示牌上内容显示左转往西为南环路(未将南环路变更为虢镇大道)。
经我局调查核实,区内城区道路上的交通指示牌的建设单位为区住建局,建成后由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陈仓大队使用管理,我局已与两个单位沟通对接,向两个单位反映了交通指示牌错误问题的具体情况,并向两个单位下发了整改督办函,督促两个单位负责协调整改,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限期整改: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问题道路交通指示牌的更正或更换工作;二是全面排查:对辖区内由住建局负责建设的所有道路交通指示牌开展专项核查,杜绝类似问题;三是长效管理:建立地名标志设置审核机制,后续工程需严格以我局发布的标准地名信息为准;四是书面反馈:整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复民政局。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道路命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 崔少兵 电话:62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