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李向阳
田晓利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病人管控的提案》(第150号)收悉,我局对提案中的内容高度重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意见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7)22号文件及《宝鸡市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的通知》 宝政法发(2021)11号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我局将符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纳入政策补贴范围,充分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提前防范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同时将符合政策条件的精神病患者按政策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保障中,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作用。另外,区救助管理站不定时进行巡查,对疑似精神病流浪对象应救尽救,对已救助对象开展寻亲、身份甄别工作,协调做好医疗救治、接收安置等事宜。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区财政、区卫健、区残联以及第三方医疗机构开展以第三方医疗机构为依托实施《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项目》,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定期开展治疗康养,生活技能训练,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袁开 电话:0917-6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