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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二、主要任务
统筹推进全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研究审议相关工作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关爱儿童浓厚氛围;有效维护和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三、出台过程
需求调研与起草:区民政局牵头,结合陈仓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现状、需求与上级文件要求,起草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草案。
部门会商与完善:征求区委社工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意见,明确职责。
审核印发:经区政府审定,以宝陈政办发〔2026〕7号文件,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4月24日正式印发施行。
四、核心内容解读
(一)协调机制组成人员
召集人: 张继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张 婕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兵 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社工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任由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牵头负责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政策、标准,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帮扶;支持社会组织、村(社区)专人专岗开展工作。
区委社工部:社区治理、社工队伍、志愿服务。
区委政法委:纳入平安建设,强化综合治理保护。
区委网信办:网络保护,处置不良与违法信息。
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严惩侵害犯罪、监护权撤销、法律监督、公益诉讼。
区发改局:纳入发展规划,支持项目建设。
区教体局:控辍保学、教育资助、亲情沟通、心理健康。
区公安分局:打拐、户籍登记、案件查处、打击侵权犯罪。
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治教育。
区财政局:经费保障、财政预算、政府购买服务。
区人社局:就业帮扶、禁止童工、技能培训。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返乡就业、就近照料。
区卫健局: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卫生保健服务。
区应急管理局:灾害救助、儿童优先、防灾宣教。
区医保局:医保参保、异地结算、医疗救助。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公租房支持。
团区委:12355热线、心理法律服务、实践活动。
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爱心妈妈结对关爱。
区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证与权益保障。
(三)机制保障
会议制度:每年1次全体会议;按需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协作要求: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人员调整:成员变动由接任者履职,报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
五、政策意义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儿童保护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全面维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