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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宝鸡市陈仓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4-04-15 15:11:19

原文链接:/col14317/col14320/col14321/col17055/202405/t20240527_782462.html

受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采访嘉宾: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兵

1、编制《宝鸡市陈仓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什么?

答:编制《宝鸡市陈仓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有效预防和降低我区非煤矿山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程度,能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措施,及时开展有效救援,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宝鸡市陈仓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宝鸡市陈仓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以下四种情况:

(1)凡在我区行政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本方案。

(2)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向政府提出救援请求的事故。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三人以上人员受困,且企业自救能力不足的事故。

(4)发生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露天矿。

3、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及职责有哪些:

答:区安委会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区安委会在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准确地了解安全生产事故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辖区驻军和武警、消防救援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