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秘股
联系电话:0917-6212108 股室负责人:朱端辛
工作职责:
1.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落实党组会、局务会决议、决定。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组织筹备有关重要会议。
3.负责办理党务、政务及局机关日常事务,以及党务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
4.督促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5.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一战线、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
6.负责局机关安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网信等工作。
7.负责人社领域信息化建设、深化改革、信息工作,维护“金保专网”,牵头负责“陈仓劳动就业”公众号日常维护。
8.牵头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落实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9.承办局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机关后勤保障、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会等群团工作。
11.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
联系电话:0917-6212602、6212955 股室负责人:赵阗
工作职能:
1.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考核、聘用、奖惩、培训、流动等工作。
2.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3.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各系列初级职称认定、中级职称评审、高级职称申报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和培养工作。
4.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规范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推荐申报。
6.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承办行政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及工资确定、转正、变动、乡镇补贴、医疗补助、退休、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审核工作。
7.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试申报工作。
8.依照组织法办理区政府提名任免事宜。
9.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10.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劳动就业股
联系电话:0917-6212113 股室负责人:杨静雯
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就业促进工作,指导全民创业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基层站所建设,牵头组织各类招聘活动。
4.负责就业失业信息预测预警和就业形势分析,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5.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指导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督促落实就业见习等政策。
6.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落实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技能培训等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参与培训机构资格审核工作。
7.指导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牵头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
8.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等服务站点建设,督促落实就业帮扶载体动态管理。
9.负责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就业促进日常工作。
10.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保障股
联系电话:0917-6212786 股室负责人:白晓柬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统筹全区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提质扩面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企业职工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养老保险退休业务,审核病残津贴、特退资料并组织上报。统筹指导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3.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工伤(亡)申请、审核、认定工作,督促开展工伤、职业伤害预防工作。
4.贯彻执行社保基金监管政策,开展基金监管工作,统筹指导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5.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督促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6.指导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区企业年金备案工作。
7.负责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全区农民工进城工作和全区六十年代精简职工待遇落实工作。
9.负责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招聘录用、考核、培训、调整等工作。
10.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劳动关系法制股
联系电话:0917-6216386 股室负责人:马旭龙
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局系统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工作。
2.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和局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3.牵头指导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负责12345、网上信访系统等渠道投诉转办、督办、审核、分析等工作,规范局业务办理流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6.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7.落实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
8.负责特殊工时制监管,指导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9.负责就业促进和劳动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劳动保障日常工作,承担劳动关系和谐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指导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10.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劳动人事仲裁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917-6212298 股室负责人:刘春林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
2.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3.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工作。
4.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的综合分析、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劳动关系风险提示、培训等工作。
6.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