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农业机械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4、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5、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6、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
7、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疫情控制和扑灭处置工作。
8、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9、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农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