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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9-12 15:54:26
来源:区教体局

政秘股  

负责人:朱晓军  联系电话:0917-6212069

1.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及督查工作;

2.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机关文电、印章、机要、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

4.负责公务车辆的统筹管理和调度使用;

5.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6.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管理、推广以及维护工作;

7.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8.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9.负责有关教育综合性、政策性文件及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的草拟工作;

10.负责开展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11.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12.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3.负责机关党务、文明单位创建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4.联系市教育局办公室。

人事管理股

负责人:王勤社  联系电话:0917-6212737

1.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岗位聘任等工作;

2.负责系统评优树模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区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

4.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

5.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区教师、校长(园长)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8.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

9.承担语言文字、普通话推广和测试工作;

10.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离退休教师的政策待遇,承办离退休教师报批、慰问、去世教师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报批、信访维稳等工作;

11.负责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代课人员养老补助发放管理与信访维稳工作;

12.联系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教师工作科。

基础教育股

负责人:高宝平  联系电话:0917-6212738

1.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2.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6.监督全区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计划执行;负责教材征订工作;

7.负责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

8.负责各教育组和局直属学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及依法治教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治及疫情防控工作;

11.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教育与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13.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

14.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学前教育股

负责人:张 锋  联系电话:0917-6217083

1.负责全区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指标制定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工作;

3.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法规,对全区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活动进行检查、考核与指导;

4.负责学前教育机构注册登记、评估定类和年审等工作;

5.抓好学前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学前教育机构学生学籍管理和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7.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指导;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9.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稳定安全办公室。

职业成人教育股

负责人:范文利  联系电话:0917-6212739

1.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

2.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实施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负责指导和实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开办、停办、变更、撤销、合并的审查转报工作;

4.负责职业学校学籍、学历证书管理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5.负责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7.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8.指导监督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指导民办学校党建和安全稳定工作;承担民办教育行政执法,依法对民办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

9.牵头负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11.联系市教育局职成教科、民办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