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2-02-17 16:26:28

(1)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计划、规划、专项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现场指导、检查、负责年终考核工作。

(3)负责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则,组织对全区水、气、声、渣、电磁辐射、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开展对各种污染因素的识别监测,根据污染现状,制定污染防治计划方案,并下达限期治理计划。

(4)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审批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非造纸、果汁等省、市审批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组织对项目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对建设项目的环保单项验收。

(5)组织开展污染源的普查,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全区环境保护数据信息库。

(6)组织开展全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开展秦岭北麓等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检查,治理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秸秆禁烧及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划定农村化肥农药控制使用区。

(7)组织开展环境普法及宣传教育工作。

(8)开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受理群众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的投诉,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的纠正。

(9)开展对环境要素及企事业单位污染现状的监测工作,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为政府治理污染、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依据。

(10)负责开展环境科学研究、推广、引进环境保护新技术,组织开展清洁化生产活动。

(11)负责全区的总量控制工作,制定总量控制、削减计划,负责削减项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