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
推进落实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落实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研究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区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负责全区粮食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