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4016006562W/2023-00105 | |
发布机构: 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2-28 00:00:00 |
名 称: 关于公布宝鸡市陈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宝陈政办发〔2023〕83号 |
解读链接:/col14317/col14320/col14345/202401/t20240117_781797.html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宝政办函〔2023〕45号)文件精神,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了《关于公布〈宝鸡市陈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区教体局主管,区教体局实施;将区教体局主管,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情况,删去区林业局
主管,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临时占用湿地恢复方案核准”;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情况,删去区林业局主管,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新增“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宝鸡市陈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修订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此前我区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宝鸡市陈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