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 610300-11610304016006562W/2022-00072
发布机构: 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26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五个“十大”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宝陈政办发〔2022〕19号

关于印发五个“十大”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6 09:36:07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十大文化活动方案》《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十大旅游活动方案》《宝鸡市陈仓区“十大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宝鸡市陈仓区“十大农家乐”评选工作方案》《宝鸡市陈仓区“十大民宿”创建工作方案》五个“十大”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十大文化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陈仓崛起”总目标,聚焦“1568”发展战略,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再接再厉、追赶超越,为全力打造宝鸡最具发展活力新城区,奋力谱写陈仓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内容

(一)“鼓舞陈仓闹新春”陈仓锣鼓展示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2月(正月十五左右)

活动内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下,组织陈仓区内有地域文化、表演特色的8-10支锣鼓队伍集中进行展演。

活动地点:陈仓区党政机关集中办公中心南广场

责任单位:陈仓区文化馆

(二)“30秒创意炫陈仓”短视频创作大赛

活动时间:2022年4月

活动形式:以“陈仓融媒体中心”抖音号、“爱陈仓”APP为载体,打造“30秒创意炫陈仓”话题,以发现陈仓、展示陈仓、宣传陈仓、推介陈仓为目的,鼓励网友随手拍摄上传,加载话题互动交流,全方位凸显陈仓的“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陈仓区广播电视台

(三)“文旅局长带你游 芝樱花海漫陈仓”云游陈仓直播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4月

活动地点:陈仓渭河堤顶路陈仓印象广场

活动形式:活动邀请宝鸡电视台“云游宝鸡”栏目组走进陈仓,陈仓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客串“主播”,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云游陈仓,打卡渭河芝樱花海,介绍陈仓的文旅资源。

(四)“美丽渭河 舞动陈仓”群众广场舞大赛

活动时间:2022年5月

活动地点:陈仓渭河堤顶路足球场内

活动形式:为做火做热陈仓文化旅游,形成渭河沿岸文化系列文化活动,组织辖区内人员稳定,有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的广场舞队伍在陈仓渭河堤顶路足球场内进行比赛,拉动渭河河堤路人流量和关注度。

责任单位:陈仓区文化馆

(五)“沐浴书香 爱我陈仓”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6月(端午节)

活动形式:以“沐浴书香·爱我陈仓”为主题,进一步丰富全民阅读活动平台,打造全民阅读品牌,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读书活动,打造精神高地,强力推进“全民阅读”活动的有效落实。

重点活动:

1.组织开展“全民读书月”系列活动。组织“文化陈仓·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典型集中采访宣传,开展领导荐书、评书,推介2022年首批“全民阅读活动优秀图书”,举行“全民阅读六进”等活动。

2.举办主题活动。举办以“品味端午 传承文明”为主题的青少年爱国主义主题读书活动、演讲比赛活动、知识竞赛和经典诗文朗诵会。

3.打造特色品牌。着力打造“主题党日读书分享会”等品牌阅读活动。

4.开展“全民阅读公益行”。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捐书助读活动,重点保障留守儿童、边远农家书屋、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

责任单位:陈仓区图书馆

(六)“文化进万家-情暖陈仓行”文化惠民基层行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6-7月

活动地点:根据全域旅游创建点位需求,择西山、川塬镇街活动点位15-30个。

活动形式:组织文化志愿小分队赴基层镇街送戏、送电影、送文艺演出,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温馨和谐的文化氛围,极大地提升陈仓城乡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责任单位:陈仓区电影公司

          陈仓区新声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诗意陈仓 月圆中秋”陈仓区诗词朗诵大会

活动时间:2022年9月(中秋节)

活动地点:九龙山景区

活动形式:以“月圆”为主题,邀请专业人士、朗诵爱好者、电视台主持人组织一场集朗诵、文艺表演为一体的综合演出活动。

责任单位:陈仓区广播电视台

(八)“群星闪耀 戏聚陈仓”陈仓籍省内秦腔名家演唱会

活动时间:2022年9月(国庆节前)

活动形式:邀请省内陈仓籍秦腔名家汇聚陈仓,举办名家演唱会。

活动地点:九龙山景区

责任单位:陈仓区新声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品陈仓遗珍 传文明之风”社火文化论坛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活动地点:县功镇翟家坡村

活动目的:陈仓民间社火于2006年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久负盛名的民间社火文化艺术之乡。2009、2011年连续两次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社火)文化艺术之乡”。2021年被省文化厅命名为“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了进一步提升陈仓民间社火的对外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助推我区社火文化更持久、更多元化的发展。

活动内容:邀请省级非遗专家3位、文化名人2位、市区级相关专业人员若干,组成社火文化论坛研讨团队,对我区民间社火文化进行再研究、再提炼,为今后的发展探索方向、研究方法。

(十)“陈仓遗珍焕新颜 艺术风采靓陈仓”社火文创产品(民俗旅游商品)大赛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活动地点:九龙山景区

活动形式:组织征集与陈仓民间社火相关的文化衍生品,举办社火文化衍生品(民俗旅游商品)大赛,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我区非遗项目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十大旅游活动方案

为统筹推进我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旅游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多方配合”的旅游宣传营销总体思路,全方位贯穿全域旅游理念,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载体,培育精品旅游线路,构建陈仓旅游宣传网络体系,强力宣传“千年虢镇 ‘中国’陈仓”旅游形象,努力将陈仓建设成为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一线旅游品牌强区。

二、活动计划

(一)九龙山民俗文化艺术节

活动时间:2022年4月

活动地点:九龙山景区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九龙山景区

活动内容:举办民俗文化艺术节,在九龙山景区进行旱船秧歌、大头娃娃、西山秧歌、西山血社火、西山腰鼓等民俗节目游演。系列活动主要有:九龙山温泉灯光艺术节;九龙山温泉彩虹健康跑;西山农业产品展销会。

(二)清明踏青游园会

活动时间:2022年4月

活动地点:九龙山景区、大水川景区、吴山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九龙山景区、大水川景区

活动内容:活动主要由景区写生活动和踏青汉服节组成。写生活动,组织高校艺术美术专业团队和协学会在大水川、九龙山、吴山开展踏青写生活动。清明踏青汉服节,穿汉服,免门票,开办汉风集市,汉服、饰品、手作都可参与,组织开展汉服大巡游,国风舞蹈、国风乐曲表演等活动。

(三)百家旅行社看陈仓暨媒体采风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5月

活动地点:大水川景区、九龙山景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九龙山景区

活动内容:邀请省内外重要客源市场旅行社(100家以上)、省内外知名媒体(30家)走进陈仓进行踩点和采风活动,鼓励景区借助旅行社优势推广景区,给予旅行社优惠政策,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全力开发一级市场,逐步打开二级市场。

(四)清凉避暑·戏水狂欢节

活动时间:2022年7月

活动地点:大水川景区、九龙山温泉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大水川景区、九龙山景区

活动内容:暑假期间在九龙山温泉举办第三届电音狂欢泼水节,将时尚电音文化与泼水节文化完美融合,让游客充分感受九龙山温泉独特的魅力。大水川景区举办星空帐篷节,在大水川景区演绎城举办夏日烟花大会,融合马术表演。

(五)浪漫七夕,记录永恒

活动时间:2022年8月

活动地点:大水川景区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大水川景区

活动内容:举行高山草甸鹊桥会,以网络报名,线上展示的模式开头,以相亲会的模式向社会征集单身男女前往大水川景区参加相亲酒会。七夕当天,邀请77对新人在大水川景区举行浪漫的草原集体婚礼,组织婚礼庆典、新婚宴会、篝火晚会等系列活动。

(六)九龙山金秋万人徒步登山节

活动时间:2022年9月

活动地点:九龙山景区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文旅局、九龙山景区

活动内容:面向全国游客招募登山爱好者,发起九龙山秦秋万人徒步登山节活动,以景区设置的起、终点地标打卡方式进行比赛。吸引宝鸡各类院校、初高中新生,以新生登高励志为主题,组织登山节。

(七)中国西镇吴山文化学术研讨会

活动时间:2022年10月

活动地点:奥斯顿酒店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吴山文化研究会及相关区级部门

活动内容:邀请全国知名历史文化学者、民俗专家和“四大镇山”代表,围绕“吴山文化历史的沿革及其特点”“吴山文化在中国五大镇山中的地位”“吴山历史文化与西周文化的关系”“镇山文化的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开展研讨,不断提升吴山在全国镇山中的影响力,争取形成一批有价值、有水准、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为吴山旅游开发和陈仓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八)“我眼中的大美陈仓”摄影大赛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活动地点:全区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活动内容:年初网络公告征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我眼中的大美陈仓”摄影大赛,通过网络投票评选获奖作品,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给与相应奖励,并将获奖作品在“陈仓文旅”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爱陈仓”APP进行线上展播,在线下制作展板将参赛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宣传陈仓之美。

(九)旅游营销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全年

活动地点:周边城市(成都、太原、郑州、兰州、银川、汉中、天水、平凉),五大镇山(东镇沂山、中镇霍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巫闾山)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景区

活动内容: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业务指导下,组织重点景区加强与周边城市和重点景区的互通合作,持续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旅游合作,继续深化与国内重点旅游景区的互动对接,形成合力,互推互送,开展旅游合作活动,探讨旅游营销模式,共促旅游产业发展。

(十)陈仓区全域旅游宣传微信征集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全年

活动地点:“陈仓文旅”微信公众平台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活动内容:通过“陈仓文旅”微信公众号征集介绍陈仓风土人情、典故传说、景区景点、民俗风情、村野趣闻、特色活动等可用于微信宣传的信息、照片、视频和音频等,通过筛选审核,确定发表刊发在微信公众号上的征集内容,给与相应的奖励补贴措施,以提高群众对陈仓文旅的关注度及参与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宣传营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将此项工作作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定期研究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指导、督促、协调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优化我区旅游宣传环境。

(三)抓住亮点,广泛宣传。利用陈仓电视台和各类网络媒体,系列介绍陈仓旅游产品,推介旅游线路,发布旅游景区资讯,引导、鼓励旅游企业向推出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重点报道具体代表性、导向性、示范性的工作、活动内容,特别要挖掘在全市、全省都有影响的唯一项目、典型活动。


宝鸡市陈仓区“十大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区生态资源优势和文化特色优势,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战略实现,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充分利用我区现代农业产业资源和乡村村落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扩大我区乡村旅游产业链,实现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决定在全区开展“十大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精神,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广泛创建与示范带动并重”的工作原则,通过创建、评选活动,推出一批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水平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的乡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和乡村旅游景区(点)、农旅融合类产业园区(项目),以创建推动我区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推进旅游服务升级,促进我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健康有序发展。

二、创建主体

已获评市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的村或获市以上认定公布的乡村旅游景区(点)、农旅融合类产业园区(项目)。

三、创建标准

(一)2022年10月份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活动正常开展。

(二)旅游接待设施齐全,旅游活动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当地村民达到旅游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0%以上。

(三)规范化开展乡村旅游活动,游客满意度较高。

(四)多样化旅游交通方式,交通标识完备,设置合理规范。

(五)无旅游安全事故、无旅游服务有效投诉。

(六)未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建设性破坏。

(七)周边无污染源或污染企业。

四、阶段划分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由区文旅局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创建要求和评定标准,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创建申报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区文旅局做好服务指导,指导乡村旅游示范村对照评定标准,完善设施,整改提升。各镇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培育和扶持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或乡村旅游景区(点)、农旅融合类产业园区(项目)的创建任务。

(三)审核评选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逐镇、街全面评估全区创建工作情况,提请创建领导小组提出评定意见,制定细则,展开评选活动。

五、工作重点

(一)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城区周边以“国人菌业”“绿丰源现代农业园区”等为基础,发展以观光农业、采摘体验、休闲娱乐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川塬镇街在保留农村历史文脉的基础上,结合乡村特色推进乡村民居、民俗遗产和民间工艺的产业化、商品化与资源化,打造各类主题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特色乡村旅游项目;西部山区依托自然生态资源及大水川、九龙山、灵宝峡等三大核心景区,开发生态康养、农事体验、山地游乐场、自驾露营地、户外运动营地等生态旅游体验产品以及特色民宿、主题餐饮等,构建乡村旅游休闲产品体系。

(二)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示范村的承载力和吸引力。

(三)提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因地制宜,逐步完善提高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将旅游厕所革命向旅游镇村深入推进,管建结合,努力推动管理方式创新。以区智慧旅游建设为推动,加快实现全域WIFI覆盖,建立乡村旅游大数据库、开发手机APP,开辟乡村旅游资源实时查询和在线购买等功能,实现乡村旅游咨询、展示、预订、交易的智慧化服务。强化消防、卫生、治安等安全管理,完善配套医疗救助、应急救援,提升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乡村旅游宣传营销。把乡村旅游宣传营销纳入全区旅游整体营销计划,做好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宣传营销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大力宣传建设工作,使该项工作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建设浓厚氛围。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构架内,建立陈仓区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区文旅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参与,定期对全区乡村旅游重大工作进行协调协商,加强对全区乡村旅游规划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做好推进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的实施工作。各镇街要把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机制和推进政策,形成区、镇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策保证。加大各级财政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力度,把乡村旅游列入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奖励激励的重要内容,对乡村旅游示范村出台具体扶持奖励激励政策。对评定为国家、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村、社区,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三)加强人才培养。将乡村旅游培训纳入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范围并予以重点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培训乡村旅游管理、营销队伍和从业人员。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村镇负责人、发展带头人的培训,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户、导游和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培训。

(四)强化整体推进。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变原则,统筹文旅、发改、住建、交通、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村通”公路、绿化美化、农村污水及垃圾处理等相关项目资金,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局要制定建立乡村旅游财政支持保障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创建单位,指导协调创建工作,成立专班抓落实。确定为创建单位的村、乡村旅游景区(点)、农旅融合类产业园区(项目)要落实创建主体责任,依据创建标准,编制发展规划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含年度创建工作行动计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列出工作台账,真抓实干促创建。


宝鸡市陈仓区“十大农家乐”评选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区生态资源优势和文化特色优势,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适应城乡群众休闲旅游消费需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农家乐发展水平,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大农家乐”评选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精神,按照“星级示范、突出特色、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严格标准,评创结合,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好、服务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农家乐星级示范户,通过高质量的示范创建,持续提升全区农家乐发展水平,推动我区农家乐产业提档升级。

二、工作目标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10户农家乐的创建、评定及挂牌工作。建立农家乐规范提升、评定挂牌常态化机制,每年评定一批示范农家乐。

三、标准要求

(一)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为接待单位,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民俗文化及农民生产、生活等资源,以农村体验为特色的享受环境和生活的乡村旅游农家乐。经营半年以上,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完善、证照齐全且备案的经营主体。

(二)经营场地。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周边生态环境好,建筑结构好,布局基本合理,外墙整洁,照明、采光、通风好。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标志,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必要的绿化、硬化处理。

(三)接待设施。厨房布局、流程基本合理,通风好。有冷藏、冷冻、消毒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餐具、酒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消毒措施到位。食品来源和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至少有一间公共厕所,整洁卫生。有2间以上客房,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桌椅、衣架、电扇、电视机、应急照明等基本接待设施和拖鞋、烟灰缸、茶水等生活用品,家具、用品使用性能好。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至少有1间供住宿客人洗刷、洗浴和方便等的盥洗室,冲洗设备完好,整洁卫生,有防滑标志。24小时供应冷水,定时供应热水,就近有游客泊车地方。能提供公用电话、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等综合服务。

(四)安全管理。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调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主要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使用安全设备的基本技能,并具有在紧急情况下电话报警基本知识。

(五)环境保护。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不破坏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基本无污水污物,无乱扔乱放。生活污水、粪便经污水处理池等方式有效处理后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经营场地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

(六)服务质量。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制定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卫生健康证,着装整洁,掌握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无严重质量投诉。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由区文旅局牵头制定“十大农家乐”评选办法,开展宣传动员,在明确创建要求和评定标准,营造创建氛围。各镇街对现有农家乐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指导镇街开展创建提升工作。

(二)创建申报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10月30日)。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区文旅局做好服务指导,帮助农家乐经营者对照《陕西省农家乐旅游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完善设施,整改提升。镇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培育和扶持工作,在10月底前重点完成不少于2户农家乐达到创建要求。

(三)评定挂牌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由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打分评定,提出评定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公示后,命名挂牌。

(四)持续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发挥“十大农家乐”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农家乐经营户对照标准进行整改提升,2023年12月底前再挂牌命名一批。在总结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农家乐市场准入、经营管理、政策支持等长效机制,实现农家乐评定级工作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为进一步调动农家乐经营户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22年底前验收合格的农家乐,在规划设计、改造提升方面予以适当奖补。坚持农家乐创建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足用活各级乡村振兴政策。评定出的“十大农家乐”,免费在今日头条、区政府网站、陈仓文旅公众号、爱陈仓APP等媒体推介宣传,优先向省、市推介申报各类品牌评选。

(二)坚持部门联动。“十大农家乐”创建是一项关联度广、涉及行业部门多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通力协作,齐抓共创。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区文旅局负责“十大农家乐”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立足行业管理职能,按照创建标准,加强行业服务管理,支持指导群众参与创建工作。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评定标准,确保评定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加强督促问效。把做好“十大农家乐”创建评定工作作为加快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督促检查。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解量化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组织暗访检查,对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宝鸡市陈仓区“十大民宿”创建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区生态资源优势和文化特色优势,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战略实现,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充分利用我区现代农业产业资源和乡村村落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完善乡村旅游产业链,实现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决定在全区开展“十大民宿”创建活动。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精神,以《陕西省特色民宿示范标准》(陕西省商务厅)为标准,按照“广泛创建与示范带动并重”的工作原则,通过创建、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富有文化内涵、满足游客深度休闲、展现乡村旅游发展新成果的精品民宿。实现乡村旅游和民宿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床位数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有较大突破。推动我区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推进旅游服务升级,进一步规范提升民宿经营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民宿健康有序发展。

二、创建主体

经营半年以上、以接待游客为主,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完善、安全卫生、证照齐全的城市民宿和乡村民宿。

三、创建标准

(一)民宿经营证照齐全。民宿经营者需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安装使用公安机关的信息采集系统,落实旅客住宿登记、访客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码标价的收费标准、住客须知和安全提示,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住宿、餐饮等信息。建筑物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产权清晰、无纠纷。民宿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我区旅游发展规划等。

(二)乡土风情韵味浓厚。民宿要充分体现当地的生活特色和乡情民俗的文化内涵,突出农事体验、户外运动、休闲养生、民俗风情和文物古迹的展示及保护等不同主题,差异化发展多形态的现代民宿。

(三)建筑风格融入自然。民宿的建筑外观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相协调。提倡就地取材,使用低碳、环保的天然质朴材料,并将乡土底蕴与现代元素有机融合,以满足现代都市人的审美需求。

(四)容量设计符合要求。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一次性可接待10人以上就餐和10人以上住宿。有可停放3辆以上小车的停车场。

(五)装修设计各具特色。民宿的室内装修要秉持创意,注重细节,凸现个性,要融入文化元素,对每个房间进行独特的创意布置,开发各具特色的民宿产品,客房装修精致,用材考究,床垫舒适,床上用品均为高档纯棉制品。餐厅、客房用品有个性特色,私人订制,消费体验感佳。

(六)新型产业协同推进。民宿以发展为重点,整体推进民宿休闲、景点观光、运动休闲、农事节庆等农村新型业态的发展。让消费者既能亲身体验传统民俗和乡村生活,又能欣赏美丽的田园自然风光,从而带动农产品的销售和农村其他产业的发展。

(七)基础配套舒适安全。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卫生设施齐全,有响亮的民宿品牌互联网宣传推广平台,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既能为游客提供经济便捷的人文服务,又能提供人身财产等安全保障。新建、改建的民宿建筑物应符合有关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施工,确保建筑质量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改建的民宿建筑物,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建筑使用安全。建筑外立面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具体由当地镇政府指导设计。

四、阶段划分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区文旅局负责分类指导镇街创建提升工作,开展宣传动员,明确创建要求和评定标准,营造创建氛围。各镇街对现有民宿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制定辖区内民宿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创建台账。

(二)创建申报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区文旅局做好服务指导,帮助民宿经营者对照《陕西省特色民宿示范标准》,完善设施,整改提升。镇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培育和扶持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户民宿达到《示范标准》创建任务。

(三)审核评选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由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区相关部门,逐镇、街全面评估全区创建工作。完成标准化建设的民宿总体数量达到30家以上,提请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定意见,展开评选活动。总结创建经验,建立民宿市场准入、经营管理、政策支持等长效机制,实现民宿评定级工作常态化。

五、措施要求

(一)拓宽建设渠道。坚持政府导向、农民主体,切实做好启发、引导群众的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引路、能人带领等方式,以点带面,变政府推动建设为群众主动发展。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对民宿发展区域的公共交通、便民设施、生活设施等建设资金的投入,上级下达的各类项目优先向民宿发展区安排;各级各部门在供排水、用电、停车场、旅游标识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各村要优先实施民宿发展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环境整治、环境美化亮化力度,为民宿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具有民宿经营经验的旅游企业为重点,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民宿建设和经营。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等多种形式入股,提倡“公司、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参与民宿建设和经营。

(四)强化责任落实。区文旅局牵头负责乡村民宿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民宿服务质量提升,举办服务人才培训,开展民宿宣传营销;区财政局负责民宿发展扶持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资金保障、监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推动民宿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民宿示范村建设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民宿日常经营的监管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民宿经营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区卫健局负责指导民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民宿生态环境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民宿治安、消防安全相关要求,指导乡镇、村、公安派出所、民宿协会等做好治安和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各镇街是民宿创建与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民宿企业、单位的培育和扶持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民宿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建设,抓好落实。

解读链接:/col14317/col14320/col14345/202206/t20220617_781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