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附件
宝鸡市陈仓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