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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张林科诉宝鸡市黄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来源: 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6-07-31 10:19

宝鸡市黄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张林科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宝陈劳人仲案字〔2026〕第82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经直送、邮寄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时间,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文书(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西关南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917-6212298),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领取之日起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9月11日9时在陈仓区虢镇西关南街人力资源市场3楼3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宝鸡市陈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