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市关于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我区决定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
已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生活补助的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年满60周岁农村义务兵)。
二、确认时间
10月25日至11月30日
三、确认内容
了解掌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状况,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户籍资料等基本信息。
四、确认方法和地点
1、现场确认。确认对象在规定期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
2、网络确认。针对在外务工等部分重点优待对象,可以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wpt.mva.gov.cn:9433/mvawww/#/index),通过网络自行年度确认。对象户籍已迁出陈仓区的对象必须向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
五、工作要求
1、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合理安排年度确认时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对于行动不便重点对象应主动上门进行确认。
2、重点优抚对象应积极主动,按照通告要求及时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参加年度确认,逾期不参加年度确认,将停发抚恤补助金,停发期的抚恤补助金不予补发。
3、通过网络年度确认对象,确保拍摄照片时背景简洁、图像清晰、着装整洁、免冠、不佩戴眼镜。如果户籍迁出了陈仓籍必须电话向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
宝鸡市陈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