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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公告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4-11-01 15:54

依据省市关于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我区决定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

已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生活补助的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年满60周岁农村义务兵)。

二、确认时间

10月25日至11月30日

三、确认内容

了解掌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状况,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户籍资料等基本信息。

四、确认方法和地点

1、现场确认。确认对象在规定期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

2、网络确认。针对在外务工等部分重点优待对象,可以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wpt.mva.gov.cn:9433/mvawww/#/index),通过网络自行年度确认。对象户籍已迁出陈仓区的对象必须向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

五、工作要求

1、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合理安排年度确认时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对于行动不便重点对象应主动上门进行确认。

2、重点优抚对象应积极主动,按照通告要求及时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参加年度确认,逾期不参加年度确认,将停发抚恤补助金,停发期的抚恤补助金不予补发。

3、通过网络年度确认对象,确保拍摄照片时背景简洁、图像清晰、着装整洁、免冠、不佩戴眼镜。如果户籍迁出了陈仓籍必须电话向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

宝鸡市陈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