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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来源: 区处非办 发布时间: 2024-10-14 09:58

近期,根据群众反映和日常监测,有不法分子在我区以“N77”虚拟数字货币名义借助网络交易平台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我区个别群众巨额财产损失。

近年来,以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噱头,从事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大量吸金后携款跑路,集资群众遭受惨重经济损失。以虚拟货币交易为手段的集资诈骗行为更为隐蔽,资金追缴难度极大,群众被骗后往往难以挽回损失。请广大居民一定要理性对待虚拟货币,提高对虚拟货币的认知度,增强法律意识,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切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意识,有效维护群众财产安全,现将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法提示如下:

一、非法集资特征

1.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即“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收集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已货币、事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常见的表现形式

1、借种植、养殖、养老、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融资租赁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移动商城”“自选超市”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投资”、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多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宝鸡市陈仓区防范和处置非法

              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