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区2023年度年满60周岁农村籍义务兵老年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实施前入伍,2023年12月31日止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办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2年底,由各镇街统筹安排。
三、办理程序
1.由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退伍证丢失者携带个人档案资料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农村籍养老保险证明,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精神病患者由其监护人提出)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和《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登记审核表》(后附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籍养老保险证明)。
2.由村(居)委会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镇(街道)进行复核。
3.由镇(街道)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登记整理后,统一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登记审核表》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等资料带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系统录入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由各镇(街道)组织做好宣传及通知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本辖区符合条件人员按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人员,随下年度的一并办理。
2.严格资格和资料审查工作,坚决杜绝将退休后户籍迁至农村、住在农村的退休人员纳入申请范围。审查申请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查入伍、退伍年限等信息。
3.镇(街道)、村(社区)在办理申办工作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原件资料的保管和信息保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坚决杜绝资料丢失和信息外泄等问题发生。
宝鸡市陈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