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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区应对疫情指挥部 发布时间: 2022-10-11 23:53

经研究,决定将10月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予以调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区内人员自觉减少流动,非必要不离市。所有市外来陈返陈人员必须提前主动在陕西一码通“来返陕预填报”模块进行报备,来陈返陈后要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需要集中隔离的一律自费。各镇街、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市外和风险地区来人摸排,及时登记造册,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格小区出入查验。每个小区(村)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各镇街负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 “进出双向查验”要求,严格测温、扫码、查看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交通管控措施。各交通查验点负责对所有来人严格落实“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对货车司机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和分类管控要求。高速服务区、停车区要对工作人员实施闭环管理。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网约车)运营企业负责做好乘务员及站场内工作人员防控措施落实,对乘车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扫车辆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严格规范经营活动。区内各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棋牌室、网吧、酒吧、KTV、游戏厅等密闭场所及托管、“小饭桌”等机构暂不营业。旅游景区、饭店和影院按不超过设计接待量的50%开展营业。各类留宿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验行程卡、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药品零售企业售卖“五类”药品时,必须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 “陕药通”实名登记上传制度,对发热、咳嗽、扫码异常等人员一律不得销售上述药品。

五、严格做好校园防控。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制度等防控措施。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营业。学生及家长原则上不出区(不含在市内其它区居住学生),不与市外来人交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市外返回师生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学校报备。学校每天按师生总数的20%开展核酸检测。

六、严格聚集活动管控。近期不举办各类线下会议、展会、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近期坚持“红事停办、丧事简办、宴事不办”,确需举办的,必须提前向所在镇街报备,规模严格控制在50人以下,由镇街落实监督责任,区内酒店饭店每天最多只能承办一家红白喜事,由区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

七、严格重点场所管理。继续坚持养老机构、福利院、看守所等重点场所封闭管理。区级医疗机构要规范诊疗行为,严格院区出入管理,提倡视频探视,非必要不陪护,陪护不超过一人。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售卖“五类”药品。同时要积极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热等异常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辖区卫生院报告,协助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开展诊治。

八、严格核酸检测筛查。对连续两轮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管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未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人员,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对无故长期不参加核酸检测筛查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九、严格防控责任落实。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系统)人员主动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参加聚餐聚会,确需出市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外出,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十、严格执法监督检查。进入区内所有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规定。区级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落实扫场所码、查验核酸证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和经营场所,实行“红黄牌”警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罚,涉及严重违法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2日00:00时起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