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面彻底查清人与人之间传播链,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是抢时阻断疫情传播的关键。为了全面做到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经研究决定,对全区范围内不按政府公告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实行有奖举报。
一、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辖区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举报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报经陈仓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同意,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
二、每日核酸采样工作结束后,发现不按政府公告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除强制进行自费核酸检测外,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对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对涉及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信息要严格保密,防止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7-6220145
24小时举报电话:0917-6226777
镇街24小时举报电话:
千渭街道 0917-6220001
东关街道 0917-6652088
虢镇街道 0917-6236739
阳平镇 0917-6662347
周原镇 0917-6448019
县功镇 0917-3682302
慕仪镇 0917-6439004
贾村镇 0917-6556479
新街镇 0917-3687017
坪头镇 0917-3982044
香泉镇 0917-3985035
赤沙镇 0917-3960020
拓石镇 0917-3970070
凤阁岭镇 0917-3974020
宝鸡市陈仓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